仿冒他人专利家具赔了3.5万
单个家具是一个外观设计专利,几个家具组合在一起又获一个外观设计专利,原告产品凭借独特的双重外观设计专利打开市场,不料却屡遭“盗版”。昨日上午,佛山中院知识产权庭巡回法庭在美的集团总部公开审理该起知识产权纠纷,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通过庭审主动送进企业。
据了解,本次巡回法庭开审是佛山中院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宣传的第一站,接下来还将进行“巡回法庭进校园”、公开“2011年度知识产权白皮书”等系列活动。
作为原告的梁生声称,他在留学国外期间设计了涉案的家具。这些藤椅家具一共有6套装,它们不仅各自有独特的造型,而且还能相互组合,组合后还有特殊的造型。
梁生表示,他发现被告邹某开办的南海丹灶某家具厂大量仿制其专利产品,并在网站大量宣传、推广和销售,还在顺德区乐从国际家私城B座开设门市部销售侵权产品,造成他们的客户流失严重,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与其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销毁库存成品、半成品以及侵权产品的模具,并索赔经济损失10万元。
“不是我销售的,是别人用我的厂名进行生产和销售的。”邹生从一开始,就声称自己根本没有生产过侵权的家具。而当法官问到他们网站上面摆放的侵权产品的图片是怎么回事时,邹生称,他们网上的图片是经常更新的,他也不知道那些图片是侵权产品,所以才上传上去的。“你去乐从家具城里看看,几乎每个铺位都有这些图片的展示,要是我知道是侵权的肯定不会用了。”邹生说。
法庭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除了原告所要求的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成品、半成品以及侵权产品的模具外,邹生赔偿3.5万元给原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