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风商号“保卫战”

(东方财富网 朱健)母公司旗下一个子公司,在母公司股权退出之后,若还是使用着同样商号与商标,又该如何向外界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
在杭州几家知名报纸版面上刊登完澄清声明之后,野风集团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发现,自己与曾经的子公司“野风建设”之间,要铲断外界眼中那些千丝万缕的“联系”,并没有那么容易。
真假“猕猴”
作为浙江省内知名企业之一,野风集团成立于1980年。原野风建设注册成立于1993年,为野风集团旗下直属单位。2005年,野风集团出于企业战略调整的考虑,将原野风建设剥离,退出原野风建设股权。
此前,野风集团曾为原野风建设的银行信贷担保,但这部分贷款在股权转让交易之前,早已偿清。法律层面而言,二者之间已经不存在任何联系。不过,野风集团在股权退出的时候,并没有将原野风建设使用的“野风”商号及“野风”商标的使用权及时收回,之后虽屡次要求原野风建设更名都遭拒。也正是因此,野风集团着实遭遇了一回“躺着中枪”。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原野风建设成为第一批被执行单位。在承建杭州江干区丁桥镇建塘村农居工程时,原野风建设曾向湖州千金永昌砖瓦有限公司拿了一批货物,但却迟迟未支付部分货款。此后原野风建设被永昌砖瓦有限公司诉诸法庭。法院最后判决原野风建设向原告支付94万元。
据当时的执行法官回忆,判决生效之后,原野风建设以资金困难为由多次拒绝履行,自2009年12月底进入执行程序之后,原野风建设仅归还部分欠款,目前仍欠49万元。在被“限高”之后,原野风建设银行账户被多家法院冻结,其坐落于杭州市朝晖路的3层房产也被其他法院悉数查封。
尽管是原野风建设惹的祸,在外界产生不良影响,却把野风集团和野风房产推上风口浪尖。
“在国家对商号的法律法规没有健全的情况下,浙江省内对知名商号的保护也只是在2005年之后才颁布,在此之前注册的企业就享受了‘使用在先原则’,从工商注册的角度,我们没法强制要求他们一定要更名”,野风集团商标管理负责人说,“他们(原野风建设)也不会主动去更名。”
2010年10月25日,野风房产委托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月棋发出声明,强调“野风建设公司并非野风集团旗下企业,与野风集团和野风房产不存在任何关联,要求野风建设立即停止使用‘野风’商号以及‘野风’商标”,否则“将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权利”。
多次交涉之后,原野风建设于2011年6月更名为天煜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浙江东阳市歌山镇,注册资金仍为8017万元,经营范围也未发生变化。但是由于原野风建设的经营不善等引起的在社会上的负面影响,还是波及了野风集团和野风房产。无论是民间还是官方,不知情的人,依然认为原野风建设和野风集团(野风房产)是相关联的,是有脱不了的关系。
商号保卫战
在商号保护的道路上,野风房产并不孤立,在因商号重合而导致的纠纷中,知名商号往往成为首当其冲者。
“你有‘九佰碗’,他们就有‘九仟碗’。”杭州市餐饮旅店业同业公会一名负责人举了一个相对滑稽的例子来形容被打擦边球之后的荒谬感。“凡是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市场主体、所指示的商品和服务的,或者误认为侵权商号与权利人商号之间存在经济上或法律上的关联的,都理应视为一种侵权。”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镇表示。
浙江是商号侵权的重灾区。万向董事长鲁冠球呼吁“应尽快制定保护商号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明确商号权的概念和法律地位。对于商号权法律性质,应明确其兼具人身权、财产权性质的知识产权。增加、细化企业商号权的内容,明确规定商号权的所有权、排他性使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寻求救济权等法律内容。”
因此,从2005年开始启动企业商号立法计划起,浙江省工商局先后多次讨论研究商号立法可行性。但直到2006年11月30日,浙江省审议通过《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国内首部商号保护地方性法规才迟迟落地。
《规定》中指出,对商号名称“近似”和涉及商号保护密切相关的“同行业”等重要法律概念问题予以明确,并试图通过对一些著名商号进行“知名商标”认证,从而对其保护。
浙江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主要保护那些被严重侵权的,遇到商号纠纷较多的知名企业;考虑到高科技代表产业变革方向,农业属弱势产业,老字号是文化的名片,标志文化内涵、历史积淀,所以这次同时突出扶持老字号、农业、高科技产业。他们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在全省范围内得到排他性保护。
不过,与上述李逵、李鬼似的缠斗不一样,野风集团面临的难题是,在一个旗下企业转让之后,若还是使用着同样商号与商标,又该如何向外界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都在反思。在股权转让之前,我们是有主动权,但对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对品牌的考虑,在当时没有足够的重视,时今的困扰不言而喻。”野风集团商标管理负责人表示,“在多元化进程中,我们总会遇到这样雷同的困境,我们希望这样的事件和教训能够让更多的企业引以为戒。”
尽管此案距今已有两年,但野风集团经营高层依然对此记忆犹新。在意识到保护“野风”商号的重要性之后,野风集团对之前冠名“野风”商号的直属及关联、挂靠企业做了梳理,相继变更了旗下多个子公司和关联挂靠企业的名称。其中,浙江野风塑胶有限公司分立为浙江森兰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科冠聚合物有限公司;浙江野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欣万飞科技有限公司等等,并对冠名“野风”字号的企业予以授权备案,同时加强对主业房地产品牌的建设,以此杜绝类似商号受损的隐患。 朱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