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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司法主导建立知产保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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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对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春建

  对话背景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明确提出了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任务。这一核心任务是现实发展需求的反映,体现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从2009年到2011年,广东一审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从占全国1/5增加到1/4强,年增长率超60%,案件类型新颖、复杂,社会影响力和审理难度不断加大。

  面对机遇和挑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探索建立长效保护机制。该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三庭自去年荣立集体一等功后,今年2月又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专门批示评价广东高院:“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成绩斐然。”

  服务管理创新

  法周刊:知识产权审判极具专业性,社会大众对此还比较陌生。广东是如何发挥审判职能,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社会问题的?

  徐春建:知识产权的生命力就在于创新,因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必须通过创新审判机制来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从而更好地激励和保护智慧创新。

  作为全国第一收案大省,我们注重摸索审判规律,改进审判管理,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审判的情况和特点,从多方面推动审判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一是以公开营氛围。采取公开审判、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发布典型案例、推行庭审直击等方式,增强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同感,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二是借民意助审判。我们依靠人大代表、行政执法机关、中介组织、技术专家等社会各界的力量,解决审判中的各种难题,确保判决经得起考验,真正体现知识产权司法裁判对社会活动的引导、规范和约束功能。

  三是以建议促管理。及时归纳、总结在各类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涉及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和经验,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向党委、政府、人大乃至企业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强化管理的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形成和不断完善。

  譬如,我们针对涉文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发的现状向省委、省政府提交司法建议,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以及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

  强化主导作用

  法周刊:“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作为重点内容被写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应该如何更好理解“主导作用”?

  徐春建: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是《纲要》从国家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出的定位。

  就我的理解而言,一方面,司法具有统揽和主导作用。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我国采取的是行政和司法保护双轨制。行政管理多头负责,文化、版权、工商、公安、海关等都各管一方,而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是支撑整个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堤坝”。

  但另一方面,主导不是替代,更不是包办。法院包打不了“天下”,知识产权保护是个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与各部门通力合作,才能真正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比如,我们跟国家专利复审委建立双向交流制度已有五年,双方都从中受益匪浅。

  正视困难挑战

  法周刊:现阶段,广东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

  徐春建:首先是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以发明专利为例,广东2011年的授予量为18242件,同比增长33%。这意味着,每天都有近50件新发明专利诞生。每一项技术发明都可能产生一种新权益,引发新纠纷。广东去年的专利一审纠纷数量占全国33.35%,其中药品、机械设备、通信等高科技领域的案件明显增多。

  经济飞速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相对滞后的矛盾是我们面临的又一问题。比如近年来,在信息和网络技术推动下,以著作权为核心内容的文化创意产业迅猛发展,但产权交易市场的缺位却客观上推高了版权纠纷。在广东知识产权纠纷中,涉文化类就占到70%。

  知识产权保护全球化不容小觑。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企业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如何在平等保护与国家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实现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参与权、话语权和主动权,是我们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建立长效机制

  法周刊:我们该如何应对,您有什么改革发展思路?

  徐春建: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它是一个多层次、立体化的系统工程。

  首先,权利人尤其是企业自身作为第一保护人,要有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和抵御知识产权经营风险的意识和策略。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在尊重他人权利边界与维护自身权利不受侵害之间做到进退自如。

  其次,政府要建立资源配置合理、高效有序运行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在申请和授权环节简化程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不要让权利人投诉无门;提高执法准确性和有效性;培育自主创新的社会文化环境等等。

  再次,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建设。包括加大对民事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和裁判执行力度,从根本上改变“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充分发挥刑事司法保护的惩罚和震慑犯罪功能;推进知识产权司法改革,实行三审合一,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

  明确发展措施

  法周刊:您认为广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将强化哪些措施?

  徐春建:首先是审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的知识结构过于单一,亟待补充复合型人才。其次是审判机制改革步伐较缓,“三审合一”改革必须加快。

  下一步,广东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继续推行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机制改革。目前,我们已经在4个中院和12个基层法院试点,今年准备将试点工作推及至全省三级法院。

  不断完善诉讼证据制度。我们经过调研,正在酝酿出台证据披露制度和证据妨碍制度等指引性文件,以有效解决赔偿难;在案件中引入专家证人制度,鼓励当事人聘请专家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协助法官查明技术事实。

  加强司法公开,促进审判质效提升。除了推行文书上网、庭审公开外,我们还将对社会关注的案件实行微博直播、电视直播,并由法官对案件进行评析,以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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