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权法务

域名权不敌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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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CN域名面临被抢注危机的同时,中外企业间关于COM域名的争夺也在激烈进行。与对CN域名争夺的商业博弈不同,对COM域名的争夺更多地反映了中国企业对域名保护意识的缺失。

  近期,关于COM域名仲裁的争议案频频爆出。域名权益保障问题再次成为中国企业及公众关注的一大焦点。

  根据CNNIC的统计数据,2000年以来,近120例涉华域名争议案中高达93%的COM域名被裁定转移给外国公司。这意味着,一旦海外企业向中国注册者争夺COM域名,中国注册者胜算极小,随时可能遭受灭顶之灾。COM域名注册者的无保障状态,正是由于COM域名仲裁中对商标权益的过分倚重所造成,这在业界以及注册者当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极大的非议。

  据了解,COM域名的争议必须采取国际通行的仲裁或诉讼方式,以上数据仅仅是两家仲裁机构的总和,还不包括由其他仲裁机构或美国各级法院裁决的仲裁案例,已经是触目惊心。

  从被转移的COM域名案例分析看来,绝大多数的投诉都是利用自身拥有的商标权,诉称被投诉方的COM域名恶意侵犯知名商标权利,从而强行夺走与投诉企业名称、品牌“搭边”的COM域名。

  最近的cmz.com、rc3m.com等域名都是这种情况,由于COM域名过度保护商标权,导致域名注册者丢失域名。对这种侵犯到注册者权益的结果,媒体及大众纷纷质疑,国外的法律专家已经指出,仲裁机构对商标权的过度保护,已经严重侵害到域名注册者的权益,引起注册者的不满。

  据悉,由于COM域名受美国机构管理,适用的是美国法律,在对待中国注册者与美国公司的时候,仲裁机构难免会习惯性地倾向于保护美国公司的商标,中国注册者的权益相应地得不到应有的保护,面对仲裁结果也无可奈何。业内知名律师胡钢认为,从法律权利上来说,域名权也是重要权利之一,不应因商标权而被忽视。

  由于现有商标多是由通用的单词构成(英文或商标权人的本国文字),而语言文字本身是不为任何人独占的。商标法保护的是可以使商品或服务免于混淆的文字、图案或者其组合,不保护商标权人对其商标上通用文字的独占权,就如“长城”汽车并不拥有对“长城”这两个汉字或拼音的独占权。如商标权人主张对其商标上的通用文字享有独占权,禁止他人以通用文字注册域名,是权利的滥用。

  据了解,国内的一些域名注册商已经有所行动,减少为企业推荐不安全的域名来建设网站。同时,注册商也提醒企业在注册域名时应慎重选择,充分考虑到语言和法律方面的障碍再行选择。而目前COM域名仲裁中对商标权过度保护而引起的域名权保障缺失,更是值得我国有关机构思考和避免。

(作者:张玮)原文出自【比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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