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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文字库行业因知识产权缺失遭遇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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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意识薄弱,法律保护缺失

  我国中文字库行业遭遇寒冬

  “由于不被社会认知,国内知识产权意识薄弱,法律保护缺失等种种原因,中文字库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寒冬。”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委员说。

  许多人可能并不了解计算机字库和字体。通俗来说,字库就是字体数字化后形成的数据库软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字库。Word软件里面供选择的字体,如宋体、黑体、楷体等,就是字库在电脑中的体现。

  随着个人电脑和通讯设备的兴起,我国字库行业在上世纪90年代曾辉煌一时,国内大大小小的字库厂商有几十家。“但是2000年之后,字库产业遭遇大规模盗版,字库企业生存困难。”黄书元说。

  他透露,目前大陆10人以上的数字化中文字体、字库设计研发企业仅剩5家,且大多处于勉强维持状态。行业的凋零导致人才大量流失。相应地,我国大陆企业开发的数字化中文字体仅有421款,远远落后于邻国日本的3000款日文汉字字体。

  而同时,国外字库行业却发展迅速。韩国字库行业年收入3000万美元,日本森泽公司字库年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美国字库公司蒙纳公司已在纳斯达克上市,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

  黄书元说,这些实力雄厚的国外企业正在觊觎中国市场。不少外国厂商开发的中文字库已通过或正在进行测试认证工作。“如听任该领域被外国企业垄断,中国文化产业将受制于人”。

  黄书元认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字库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但目前,作为信息化时代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新鲜事物,字库维权在法律上缺少足够的支持。从以往的判例看,我国法院的司法实践对数字化字体、字库的保护范围和形式界定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矛盾。

  2010年12月,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诉宝洁公司未经授权使用“飘柔”二字构成侵权案曾轰动一时。后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字库整体享有著作权,但是单字则不享有著作权。而在该案的二审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则没有就单字是否享有著作权做出定论。去年8月份,对于类似案件,南京市中院却做出了一份不同的判决,即认定字库中的单字具有独创性,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到保护。

  字体、字库的权利以著作权为核心,主要涵盖软件、美术作品两大著作权种类。黄书元建议,应明确字库及字体的法律保护界限,在修改著作权法时,将字库和字库中的单体字列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客体,将具有独创性的单字和字库明确列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客体。没有独创性或独创性不高的字库可开放给社会公众使用,以满足基本用字需要。(记者操秀英)

  知识产权案件上升有“喜”有“忧”

  拿到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细心的吉林省高院院长张文显代表注意到,报告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作为单独一个小章节来报告,在他的印象中,这是第一次将知识产权审判单独列出进行阐述。

  “这说明知识产权审判在法院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也表明知识产权审判成为更加独立的审判领域。”张文显说。

  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作报告时指出:“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6万件,同比上升37.7%。”

  “飙升”的数字背后,张文显认为,这说明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部分,受到越来越多的人重视。此外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利益冲突也越来越多。

  “从司法工作的角度看,经济越活跃的地方,法律需求越大。法律问题的解决,反过来会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代表说。

  2011年,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与研究室以海淀区法院审理视频网站著作权案件为切入点,撰写了相关调研报告:视频网站案件2007年开始时全年仅7件;2009年集中爆发已达696件,此后数量仍快速上升。但通过完善有效的合作机制,著作权人的利益既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又可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

  审议中,也有代表认为,知识产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吉林省歌舞剧院副院长刘春梅代表认为,目前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是一个相当薄弱的环节。她建议在整合、细化现有法律的基础上,结合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门类,制定文化产业保护法,使其能够涵盖整个文化产业领域,提高文化产业保护基本法律的系统性。(记者陈瑜)

  代表呼吁加大打击知识产权违法力度

  “虽然精神上得到了安慰,但实际上损失可能更大。”在陕西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的小组会议现场,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公司董事长李大开代表,这样形容企业打赢知识产权案件之后的无奈。

  李大开认为,保护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和维权成本高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主要问题。

  他以自己的公司为例说:“前些年,一些企业仿冒我们的产品,还明目张胆地在市场上销售。在发现后我们及时向当地工商和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了举报。”虽然相关部门进行了打假,结果还是没有消除侵权。“某种程度上还扩大了仿冒企业的知名度,相当于给他们做了免费的广告宣传。诉讼也是如此,我们耗费了大量精力最终胜诉后却发现,判决结果迟迟得不到执行。”李大开认为,自主创新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只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才能保护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积极性。知识产权违法成本本身已经很低,如果还得不到执行,就等于鼓励造假售假。

  西安音乐学院院长赵季平代表说:“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进展艰难,侵权行为往往得不到处理。”赵季平说,自己的音乐作品也曾多次被人侵权,前段时间,他为某电影写的音乐就在未授权、未署名的情况下出现在另一部电视剧当中。

  “这种行为就跟强盗一样。你说打官司,哪有那个时间和精力,耗不起呀。”赵季平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已成为阻碍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必须尽快加以改善。”作者:王小龙

作者:王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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