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诉讼

假冒“好想你”驰名商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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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何永刚实习生赵小佳)用别人的驰名商标卖自己的红枣,新郑市的尚量(化名)栽了。近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尚量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今年26岁的个体户尚量来自盛产大红枣的新郑市。他到郑州做生意后,发现差别不大的红枣装上驰名商标“好想你”的袋子就门庭若市,于是悄悄“移花接木”。自去年2月起,尚量就利用自己购进的散枣,开始生产、销售假冒的“好想你”大枣。同年3月份,他购进6.6万个印有“好想你”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用于销售。

  2011年10月18日,尚量在郑州的出租屋“小作坊”里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尚量严重侵犯他人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专有权,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线索提供李晓理)

  作者:何永刚赵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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