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猪料属商标侵权 已被勒令撤销该注册商标
南方农村报讯 要养猪,找“王老吉”?在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建议,要求严厉打击饮料商标被恶意抢注成猪饲料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和“傍名牌”的商标侵权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肇庆市工商联主席吴木生介绍称,目前恶意抢注商标和“傍名牌”的商标侵权行为越来越嚣张,例如著名饮料“王老吉”商标在饲料商品上被抢注,甚至打出了“要养猪,找王老吉”的广告语。他倡议要重罚商标侵权。笔者从多方了解到,由于“王老吉”为驰名商标,受法律保护,恶意抢注的猪饲料企业已被勒令撤销该注册商标。
笔者查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现,抢注“王老吉”商标的企业为河南省新郑市银丰饲料厂,该饲料厂申请的“王老吉”商标于2007年3月获得初审,同年6月获得注册。其所申请的商标被限定用于动物用鱼粉、动物食品,猪饲料,动物催肥剂,牲畜饲料等产品。虽然专用权期限到2017年6月,然而,备注一栏却显示:“商标已无效”。
而除了猪饲料外,记者查询发现江苏双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也曾在2009年抢注过“王老吉”商标,申请商标被使用于芝麻、辣椒、虾、水果、新鲜蔬菜、植物种子等产品。而备注一栏同样显示:“商标已无效”。
对此,广药集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内部人士告诉笔者,在“王老吉”被认定驰名商标之前,上述猪饲料企业就已经抢注了“王老吉”商标,但在“王老吉”被认定之后,广药集团就曾向该企业提出撤销的要求,目前该商标也已撤销。据悉,“王老吉”商标既是老字号,又是中国驰名商标,其不仅受《商标法》的保护,而且还可以享受《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优待”。 (陆志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