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争议专题

专题导读
2010年,苹果向法院请求判决“iPad”商标权的所有权,并向深圳唯冠索赔相关费用。该案在2010年4月19日受理,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苹果方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随后,苹果公司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一些地区苹果门店和代理商不仅下架iPad,还将面临数额不详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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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最大败笔:iPad商标转让时深圳唯冠却不在场
深圳唯冠没有在转让合同上盖章,就很难认定深圳唯冠有参与转让。因为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杨荣山虽然同时是台湾唯冠与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他在授权时盖章时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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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控股董事长杨荣山揭开iPad商标谜团
唯冠究竟在iPad商标所有权中扮演什么角色,iPad商标所有权经历了哪些流转过程,这场备受关注的官司将以什么样的结果收尾……鲜有露面的唯冠控股董事长杨荣山日前在接受媒体访问时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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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商标案有无第三条路?
苹果iPad商标案在法律界展开了热烈讨论。支持和反对二审维持原判的声音都有,焦点集中在两点:唯冠的出售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或隐名代理?在苹果确有法律瑕疵的情况下,究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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