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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部门大调解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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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4月27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福州海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26日签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联动机制的意见,正式启动福州知识产权大调解联动机制。

  据福州中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知识产权行政、司法部门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新类型案件大量涌现,群体性纠纷日益突出。“意见”旨在形成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的合力,促进科技进步创新、文化发展繁荣、市场有序竞争,实现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

  根据该意见,今后福州中院、海关、工商局等五家知识产权行政、司法部门将共同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将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包括工作联络机制:采取日常联络与联席会议相结合,群体性重大案件通报预警;调研培训机制:设立适应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的工作组织,定期组织联合培训,开展联合调研;诉前调解和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行政部门组织诉前调解可以引导当事人自行约定请求人民法院在行政调解协议的基础上依法出具与民事裁判文书同等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调解书;诉讼过程中的邀请、委托调解机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可以邀请相应的行政部门参与调解,或委托行政部门调解;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大对重复侵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组织和个人的教育惩处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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