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使用他人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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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以及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秘密,均属侵权。教唆、引诱、帮助他人侵权同样担责。第三人明知来源非法仍获取、使用的,也视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