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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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禾 :专门规定特殊的域名权没有必要
笔者以为,从法律的角度看域名保护并不是新问题,而是老问题换了新包装而已,从而没有必要引入一种新型权利。根到底所谓域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还是商标和商号等的保护问题。关于域名的知识产权本身并非是在传统知识产权之外的新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