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遭专利和商标阻击 腾讯深陷知识产权黑洞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法务网 2013-04-13 22:06:10 阅读
在与电信国企就微信收费与否进行反垄断斗法的关键时刻,腾讯因为在知识产权布局上的疏忽,导致微信又深陷“专利、商标侵权”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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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邓杰,法律硕士,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证。来自IT互联网行业领域的复合型法律实务专家,现受聘担任多家大型IT互联网公司法律顾问。在IT互联网领域从业10多年,历任网页设计师、网站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拥有IT互联网行业资深从业经历。常年专注于电子商务、网络版权、域名保护、网络游戏、不当竞争、商标保护、专利保护、软件保护、网络监管、网络犯罪等IT互联网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法律实务研究。联系方式:QQ:578700168 电子邮箱:szdengjie@gmail.com 电话:137151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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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电信国企就微信收费与否进行反垄断斗法的关键时刻,腾讯因为在知识产权布局上的疏忽,导致微信又深陷“专利、商标侵权”的黑洞。
 
        据媒体报道,近日,山东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企业声称微信涉嫌侵犯其一项名为“提供与位置信息相关联的在线黄页电话簿的系统和方法”(专利号:ZL200910084756.8,下称“在线黄页专利”)的专利。涉事企业创博亚太以微信侵害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控告。目前该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并将在今年5月8日开庭。
 
        据了解,该企业创始人侯万春发明的“在线黄页专利”主要是提供与位置信息相关联的在线黄页电话簿的系统和方法。具体包括在移动通信网络上向移动电话用户提供与用户的移动电话终端所在物理位置相关联的在线黄页电话簿服务,用户通过与位置信息相关联的在线黄页电话簿就能够在其移动电话终端上显示其所在位置附近的、其要求类别的所有电子名片供其浏览与选择,用户通过其移动电话终端选择出电子名片,选择通信方式并确认后,移动电话终端以所述通信方式与选择出的对象建立通信联系等。
 
        在2011年1月21日腾讯推出微信之后,创博亚太工程师通过技术特征比对发现,“微信”软件特别是其包括的“附近的人”、“微信公众账号”功能,已经完整地覆盖了创博亚太拥有独占许可权利专利权的全部技术特征。根据专利法判定专利侵权的全面覆盖原则,即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该公司认为,腾讯制作、运营的“微信”软件侵犯了其在线黄页的专利权。
 
        祸不单行的是,早在2010年11月12日,在腾讯微信推出之前,创博亚太科技开发了自己的微信系统,并为此在最重要的3802类别(即时通讯)申请了微信的商标。但在2011年11月,该公司收到微信商标异议,目前进入到商标异议复审阶段。此外,北京联智昭阳文化传播公司也抢先一步。比腾讯提前一周抢先申请了编号为9060881的“微信”商标,导致了目前38类微信商标呈现“三国争霸”的局面。今年年初,高盛对微信给出了169亿~845亿元的估值。如果失守“微信”商标,腾讯要么另取他名,要么支付巨额的赎身费。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独占性、权利不稳定性等特点,同时随着大量知识产权的涌现,尤其是“专利丛林”的生长,以及知识产权信息获取渠道不畅、收集难度大,导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知识产权风险的防范难度越来越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旦遇到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纠纷,其处理程序复杂,权利归属判断、侵权判断困难,处理周期长,既耗时,又耗财,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大。
 
        为此笔者特别提示网络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在开发新产品前,一定要引入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以免步苹果IPAD和腾讯微信后尘,莽撞地踏入他人布下的知识产权雷区,造成骑虎难下、进退失据的被动局面,给倾力打造的业务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作者:邓杰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法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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