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影视广告著作权侵权第一案始末

来源:中国广告网 2012-03-15 21:51:43 阅读

广州长安医院广告片创作者王勇正式起诉三被告索赔100万


  在网上我们经常会看到xx教授作品抄袭的丑闻,生活中,您有没有想过,您每天看到的电视广告片也可能是一件剽窃作品?中国广告业虽然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但是广告市场还没有成熟,甚至出现广告主几天内找数十家广告公司进行创作恶意比稿的现象。而创意人辛苦想出来的享有著作权的广告创意作品却被广告主主公然剽窃,这让我们不的不担忧广告主的诚信在哪?中国广告业该如何发展?中国的创意产业与世界还有多大距离?中国广告界剽窃现象的出现为我们广告人所不齿,国家主管部门、广告主、广告公司、行业协会、广告人……究竟谁之过?中国广告界何时能驶上真正意义上的规范、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或许下面的这件影响恶劣的中国广告著作权侵权案件能给我们带来些许启示! 暗箱操作,几天内数十家广告公司比稿
  案件的发展是这样的,2009年5-6月期间,经过双方初步的接触与沟通,确定了长安医院新广告片的创作比稿事宜,创意总监王勇代表公司全权一人负责创作,并独自一人完成了长达53页的《长安医院影视创意方案0610.ppt》作品,包括全案创作策略思想及具体四篇创意脚本的撰写,于2009年6月11日亲自到长安医院会议室进行了正式提案。经了解当时长安医院方参会人员有:广州长安医院营销部主任吴厚蓉,安经理,与长安医院同为天枝集团(现更名博爱医疗集团)下属的广东天枝广告有限公司韦导、张导、影视部副经理刘艳生、陈编导等共约7人参加,方案当场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鼓掌认可,并就四篇创意脚本方案一一进行了探讨。事后王勇得知,长安医院及天枝广告于几天之内,约了数十家广告公司参与创作比稿,此点事实,同行既有耳闻,长安医院事后也亲口承认,其行为着实让广告界人士无奈及不齿。
  悄无声息,半年后剽窃脚本已制作成片 后来,经了解,长安医院及天枝广告在没有给王勇及公司方面任何招标结果及任何通知的前提下,私自将王勇四篇创意脚本中的《宝宝大会篇》创意脚本进行了拍摄及制作,所有剧情与创意方案基本无二。并于2010年3月前后开始,用此广告片进行了长达近两年的涉嫌侵权播放,投放媒体基本是南方电视台、广州电视台等广东主流电视台的主流频道。之后王勇才从网络及电视上得知此事。据了解,该广告的制作时间应该是在2010年2 月,而王勇第一次看到该广告开始于2010年3、4月份左右。王勇在得知此事后很气愤,表示纸终包不住火,事件最终必将爆光天下。而长安医院及天枝广告的诚信何在,又将对其“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做法做何解释?
  
铺天盖地,两年内投放数万次费用过亿
  近两年来,长安医院的广告片投放可以用铺天盖地来形容,投放次数及金额都达到天文数字。据尼尔森统计2011年4月份的从南方经济频道监测报告来看,当月长安医院涉嫌侵权广告片投放1676次,时间达24875秒,费用达8658100.00 元人民币,按此类算仅南方一个频道,其全年投放次数已过2万达20112次,费用已过亿达103897200.00元,两年之内所有数据翻倍。如果再加上南方电视台其它的频道及广州电视台的一些频道,其次数及金额更是可以用天文数字、不计其数来形容。
  
全盘剽窃,实质性的相似已达到近90%
  我们将王勇创作的《宝宝大会篇》广告片创意脚本与长安医院投放的《宝宝大会篇》广告片相对比,发现长安医院《宝宝大会》广告片与王勇创作的《宝宝大会篇》脚本基本相同的地方达6处之多,前5处是王勇原创性、独创性创作价值的最直接的体现,投播的广告片几乎原本照抄;不同之处在于投播的广告片不顾原作的完整权及修改权,擅自删除了原作脚本①处有重要意义的宝宝头上的解释性字幕,并在④处多了无独创性的长安医院的介绍。
  从中可以看出全篇广告片包括开会的场景、画面、演员、表演、情节,及宝宝开会所说的内容、医院的介绍等,基本完全相同,实质性相似已近90%。
  息事宁人,作者发出律师函以寻求说法 2011年4月20日王勇委托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向长安医院发出了律师函,希望友好协商解决此问题,而后王勇主动找到长安医院及其博爱集团属下天枝广告的负责人当面协商,却遭到对方的百般抵赖,可以看出对方并无半点诚意来妥善解决此事,并时至今日仍大量地播放此涉嫌侵权广告片。从证据材料尼尔森的监播报道中可看出在原告于4月20日发出律师函要求一周内停止涉嫌侵权后,从4月28日起长安医院的广告播放次数从以往的每天80多次减少到了10多次,但后来又几乎恢复常态,播到至今为止。
  
百般抵赖,企业与广告公司间互相推诿
  据王勇称,他先后多次找到了长安医院负责人院长李君琳,参与过提案的营销部主任吴厚蓉,及与长安医院为同一法人及同为天枝集团(现更名博爱医疗集团)下属的广东天枝广告有限公司负责人总经理翁丽清,参与过提案的影视部副经理刘艳生,除营销部主任吴厚蓉和李君琳院长通情达理外,天枝广告影视部副经理刘艳生含糊地闪烁其词,总经理翁丽清则拒不承认侵权事实,更无心解决此剽窃问题。 鉴于对方蓄谋剽窃、恶意侵犯,以各种理由拒不承认、万般狡辩的态度,无奈之下,他唯有扛起法律维权的旗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大侵权行为对广告业产生不良影响
  长安医院及天枝广告公司的广告片涉嫌侵权著作权主要有以下六大特点:1、剽窃程度之高(达90%基本通篇照抄);2、修改水平之低(修掉的部分亦是创意精华部分);3、播放媒体范围之广(在南方电视台、广州电视台等电视媒体投放,南方电视台覆盖全球超过50%的大陆);4、播放密度之大(仅南方电视台经济频道每天达八十多次密集播放);5、投放时间之久(历时近两年约20多个月);6、投放金额之多(按尼尔森2011年4月份单只南方经济频道监测报告,当月长安医院涉嫌侵权广告片投放1676次,时间达24875秒、费用达8658100.00元人民币,按此类算全年投放次数过2万达20112次,费用过亿达103897200.00元,两年所有数据翻倍)。其每一种行为堪称广告行业之冠,将对广告行业的著作权维护产生无比巨大的影响。
  
寻求公理,一纸诉状将三被告送上法庭
  看着每天打开电视就在大量播放的侵权广告片,对创作者来说每一次不是喜悦实是一种煎熬。忍无可忍的王勇于2012年1月20日向天河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将长安医院、天枝广告公司、南方电视台三单位推上了被告席,王勇向法庭递交了长达42页的证据资料及1张光盘,并索赔100万,法院当日正式受理,王勇递交的证据主要包括:
  王勇创作的《影视创意方案》打印稿及相关原始素材,王勇做长安医院广告片创作时的工作笔录手稿,王勇同事的证人证言,王勇任职创作总监的证明,广州公证处所做的南方电视台播放侵权广告片的保全证据公证书、尼尔森出具的2011年4月份侵权广告片在南方电视台经济频道投放的63页监播报道的部分,网络发布的广告片视频,律师所发出的律师函,王勇分别与天枝广告、长安医院主要负责人之间的交谈录音文字笔录,基本证明了王勇创作《宝宝大会篇》脚本并亲自提案、长安医院及天枝广告派员参会、几天内数十家广告比稿、长安医院拍摄了侵权《宝宝大会篇》广告片、在广东的电视台大量投放、及狡辩侵权等相关事实。
  
等待宣判,三大被告将获何种公正判决
  此案近期将正式开庭,相信在现在的法制之邦,法庭一定会给到侵权者、著作权人一个满意的宣判,而最终它将交给广告创作维权、广告知识产权维护怎样的一份的答卷,此案又将给中国广告界创意产业著作权保护一个怎样的启迪、借鉴、及指引意义,让我们拭目以待。可以肯定的是,以此案案情之严重,影响面之大之广之深,它必将是中国广告史上最大、最经典的著作权维权案例之一。本媒体亦也持续跟进、报告、点评此案。

 

  长安医院《宝宝大会篇》广告片创作者介绍:
  王勇JohnWang:资深广告创作人,广州三德精奇影视广告公司,执行创意总监、导演,拥有12年影视广告等一线创作、摄制及管理经验,历任广州、上海、 香港多家4A公司及影视广告公司创作总监、制作总监、导演等职务,是一位在影视广告创作一线摸爬滚打出来的实力派综合型精英,以大气、新奇的创作作风享誉业界,享有“中国首席影视广告定制专家”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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